八、其他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许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保送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九、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