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1月14日8:00—12:0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获奖证书原件到现场确认并采集相关信息。现场确认不接受代办。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1月15日
2、考试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试方式:面试
4、划线原则:考试成绩合格线为85分。根据招生计划,合格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5、公示
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
对获得我校保送生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当年高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机制
1、保送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