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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苏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苏州市平江中学招生信息
      2014年苏州市平江中学招生简章

      施教区范围:

      新村:挹秀新村(即北环东路363号)、东环新村、永林新村、新苏新村、长风新村、东风新村(已拆)、新湘苑、凤凰花园、手表新村(长风新村北)、娄江二村、娄江新村、娄江一村、东城明月、糖坊苑、嘉吴苑、北园新村、娄门新村、工农新村、横街新村、城东新村、竹之苑、华阳花苑、政园小区、梅花新苑(原长风机械厂地址)、梅巷新村(二/三村)、平门二村、齐门新村、平齐花园、梅花新村、梅花一村、梅花二村、梅花三村、梅林苑、合成花园(在马弄)、鼎尚花园(合成花园)、梧桐花园(即东环路1858号)、宏葑新村1-3村、相门新村、联相园、锦书清华、水景丽舍、长逸花园。

      街、路:娄门路(娄门外大街)(240号—底)、娄门西街、娄门横街、东北街、石板街、桥湾街、北街、西北街1-76(新牌1-116)、东环路西侧(干将路以北/单号大于1000号)、日规路、气象路、东环路254(单独号/老号)、三星路、莫邪路(干将路北侧—底)、齐门外大-横街、华昌街、横街、东西汇路、北环东路、梅林路、齐门路、江宇路、平江路306号—底、北园路、普福寺路、东环路1165号、庄先湾路、莫邪路(690号-1096号)。

      巷:葛百户巷、东麒麟巷、大唐家巷、小唐家巷、百家巷、平家巷、渔郎巷、板刷巷、罗家巷、星桥巷、兰巷。

      弄:东薛家弄、拙政园弄、大管弄、小管弄、库里弄、北园弄、聚鲤弄、麒麟弄、肖王弄、南大弄、小邾弄,公管弄、齐门下塘南大弄、由斯弄(齐门外)、姚家弄、天竺弄、浇人弄、马弄、前后石皮弄、永丰一二弄、官弄、北大弄、北仙桥弄、过军桥弄、义学弄、营门弄、黄墙弄。

      里:迎春里、华阳里、桃园里、居仁里、平齐里、石皮里、(娄门外)平油里、马弄里、酱园里。

      村:南田村、梅巷村、三家村、七家村、冯家村。

      浜:汪家桥浜、驳船浜、虹桥浜(沿官渎)、(东汇路)虹桥浜、井亭桥浜、王家桥浜、渔郎桥浜、焦言浜。

      其它:娄门(外)下塘(其中43号有三幢属园区)、齐门外下塘、齐门下塘、张香桥下塘、木属(勺)头、虹桥头、网船湾、糖坊湾、北沿河、苏家场、东蒋家场、西蒋家场、东西灰场、煤渣场、方家场、晋福寺坊、汇元坊、城脚下、石家角、东曾家角、洋泾角、北园、气象台(局)宿舍、新苏丝织厂宿舍、东板桥、西板桥、油车桥、齐门新村平房、旺家墩、东虎泾(沿官渎)、西虎泾(沿官渎)、丝绸工学院宿舍、相门前庄、相门后庄、中新城小商品市场、葑宏百货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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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苏州市平江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6日(周六)到城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于7月6日到上述区所属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6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6日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父母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3.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1日~5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3)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含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教育部门登记、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5日。

      (3)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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