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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苏州市草桥中学招生, 苏州小升初

    学校是面向全市城乡招生的,还要收收省内外借读学生。学校是以寄宿为主,学校我们孩子进去的时候,是2011年,分班考试的时间是8月24日





    简历投递时间:2月22日起,每周一到周五早八点半开始,下午一点开始 ;简历投递方式:现场投递,苏州户口家长携带孩子素质报告书原件和证书原件,外地户口还需携带房产证,至校门口与门卫告知前来投递简历,门卫引导至投递处。
    信息登记:草桥中学可以在官网登记学员信息,也可以投递简历时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报名材料:苏州户口家长携带孩子素质报告书原件和证书原件,外地户口需携带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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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苏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2014年苏州草桥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苏州草桥中学招生简章

      【施教区范围】

      新村:苏锦新村、苏锦一村、苏锦二村、大观名园、桔子园、天筑家园、北城花园、新天地家园、汇翠花园、华恒花园、苏江花园、美地花园、翠园雅竹、仲雅苑、锦城别墅、锦月新居、百合苑、万达广场、光华新村、铁路7村、现代美墅、金成家园

      路:创新路、青年路、苏锦路、新星路、金光路、平川路、平河路、平泉路、江日路、江天路、江星路、江月路、光华路、车站路、金属路、江坤路、江乾路、江宙路、平泷路

      虎丘街道:茶花村、虎丘村、路北村、金光村、幸福村(以上村的部分地区)

      城北街道:花锦村、金星村、苏站村、新华村、新塘村(以上村的部分地区)

      其他村:白洋村、东升村、繁荣村、花莲村、万荣村、新联村、新民村、颜家村、板刷村

      其他:长青镇、虎丘镇、冰凌滨、大海堂、苏站大队

      一、招生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5.年满16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名办法

      1.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24日(办法另行通知)。

      2.地段生入学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6日(周六)到城区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合法固定住所位于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于7月6日(周六)到上述区所属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6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6日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父母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3.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姑苏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苏州市教育局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间为7月1日~5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分别到上述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材料要求同上)。

      (3)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在报名后,均由教育部门直接安排进入地段公办初中。

      4.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含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公、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收齐相关资料和凭证,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升入初中的,由父母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市区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教育部门登记、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5日。

      (3)非本市户籍外地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在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小学毕业生,要求在苏升学的,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登记、报名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是指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依据,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依据。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明。

      ⑤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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