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北京 重庆 广州 天津 上海 深圳 杭州 苏州


  • 2022广州天河汇景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 科韵路(南起广园快速路立交北至北环高速段)以西,广深铁路(东起科韵路西至东莞庄路口)以北,东莞庄路(双号)能源路(双号) -长福路(双号)以东,五山街地界一 北环高速路以南。


    =============================

      2013广州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中学部)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五山街地界(地化所—农科院);广深铁路;广州气象卫星地面站—农垦总局—东莞庄路;五山街地界—气象卫星地面站

      对口小学:五山小学 五一小学 农科院小学 华农附小 汇景实验学校

      初中每年级招收12个班,共600人。

      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4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初中招生工作, 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就我区2013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12区、县级市),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照小学升入对口中学和统筹分配学位的原则,实行免试入学。

      (二)非天河区户籍,符合条件回户口所在区(县级市)的居住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户口所在区(县级市)升学办法升学。

      (三)国家、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艺术特色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10%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三年天河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天教思政〔2013〕11 号)》执行。要进一步完善特长生的认定标准和录取程序,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性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要在其毕业学校进行公示,以进一步规范特长生的招生管理工作。

      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二)要认真执行市教育局“八不准”和“三不准”的有关规定。 “八不准”即不准开设“奥赛”等竞赛课,不准以“奥赛班”等名义编设教学行政班,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作为奖励加分依据,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作为编班和转学的依据,不准将“奥赛”等超课标内容列入考试,不准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进行文化科测试,不准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初中学校招生(特长生招生除外);“三不准”中的相关规定即“不准班额超标(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 人)、不准以编班为目的实行任何名义的分层测试”,进一步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后,学校须按《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新生的编班工作,并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申报、确认工作。

      (三)加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和管理。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范围和条件。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转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穗教转〔2010〕171号)执行。

      (五)积极稳妥地根据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切实保障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小学经过确认备案的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升入中学后仍按随班就读处理。

      (七)要做好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工作,妥善解决无自有房产的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

      三、各类特殊学生的升学办法

      (一)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升学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我区小学毕业生,需在我区公办学校升学的,按《2013年天河区政策性照顾借读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附件1)向天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升学。

      (二)外市、外区学生返回户籍地的升学办法。

      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外市或本市外区的小学毕业生(分别简称为“返穗生”、“跨区生”),需回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升学的,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赁合同等)和毕业小学的学历证明向天河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学生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地址一致的,升入该地址所属中学;学生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地址不一致、租赁房屋等情况的,按统筹的办法升学。外市或本市外区学生返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按《2013年天河区返穗生、跨区生升初中升学办法及办理程序》(附件2)办理有关手续。

      具有天河区户籍,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办法参照外市、外区学生返回户籍地的升学办法升学。

      (三)跨地段生的升学办法。

      1.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均在天河区,其户籍和房产地址所属中学不是原小学对口中学,申请回到户口和房产地址所属中学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简称为“跨地段生”),可在毕业小学对口的中学升学,也可办理跨地段升学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跨地段学生,升入户口和房产所属地段的中学;不符合条件的或申请就读学校属于入学紧张地段而无法安排的,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2.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就读的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非天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办理跨地段申请手续。不办理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在我区升学的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本页内容(含且不限于文字、照片、视频),仅代表作者观点,由作者发布和使用,与我要搜学网无关,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详见免责条款

    沈阳 南京 武汉 青岛 大连 温州 郑州 厦门 宁波 贵阳 昆明 太原 南昌 长沙 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