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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3年上海市民立中学招生信息
      2013年上海市民立中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4个班。

      2013年上海市民立中学初三毕业升学“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法招生录取”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按照区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结合多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相关实施措施提出本方案。

      二、推荐原则

      1、推荐工作实施对象:

      具有2013年上海市中考报名资格、在籍在读的民立中学2013届初三应届毕业生;其中区“名额分配法招生录取”的推荐对象必须具备静安区中考资格,跨区报考的考生不适用。

      2、推荐依据与办法:

      对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推荐程序进行推荐。

      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包括:

      德:从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等方面,分别由学生自我评价、小组及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组成,评价等第须达优良。

      智: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基础型课程学习评价:包括预备年级、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等阶段各学科成绩记录,按一定比例统计总成绩的标准分并排序择优。

      拓展型课程学习评价:各年级课程学习须达优良。

      探究型课程学习评价:各年级课程学习须达优良。

      特长认定及竞赛、奖惩记录: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认定、填写。

      需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基础型课程学习评价依据

      为充分体现学生发展和变化趋势,根据区相关推荐精神方案,按“优中选优”原则及区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推荐成绩组成及比例如下:

      预备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总成绩标准分5%;

      初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总成绩标准分10%;

      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总成绩标准分15%;

      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总成绩标准分30%;

      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科目总成绩标准分40%。

      中途转入学生文化成绩组成:

      初一转入:根据该生初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学科等第,按该年级在预备年级阶段,该学科同等第的平均分计算该生预备年级分数;

      初二转入:根据该生初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学科等第,按该年级在预备、初一年级阶段,该学科同等第的平均分计算该生预备、初一年级分数;

      初三转入:该生不参加推荐选拔。

      外校成绩不作推荐凭据,初三成绩比例不作更改。

      体:依据《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日常体育成绩考核评价标准》,根据学生初二、初三年级的体育学习态度、体育学习能力、体育学习效果等有关考核、测试结果予以评价,评价等第达标。

      艺:从学生参加艺术活动、艺术学科学习等方面,采用教师评定、学生互评等方式予以评价,评价等第达到良好。

      政治成绩:

      初三第一学期学期总评成绩(或初三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合格。

      三、推荐程序:

      1、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行政讨论修订学校推荐方案;

      2、推荐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3、推荐方案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进行宣传;

      4、推荐方案在初三年级家长会和学生大会上进行宣传;

      5、组织学生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自评和班组互评;

      6、教师对每位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素质评价;

      7、依据师生评价综合情况及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法招生录取下达的名额比例,优中选优,进行推荐;

      8、经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审核;

      9、征询被推荐学生本人意愿;

      10、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11、获得“区名额分配法招生” 资格的学生如未被预录取成功,根据《2013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将仍可参加自荐;

      12、各类推荐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

      13、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2013年初三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法招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预录取资格。“提前录取”预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名额分配法招生” 预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区划定的“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010年上海市民立中学高中小荧星特长生招生招生简章

      1、小荧星特长生的基本条件

      (小荧星艺术团成员或同等艺术团体成员)

      1)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思想品德优良;

      3)具有小荧星特长及有关方面证明;

      4)连续两年参加市区和学校艺术团队展示和竞赛活动,表现积极并发挥骨干作用;

      5)艺术特长突出,艺术成绩优秀(近两年获奖证明)

      2、特招名额:

      小荧星特长生(包括歌舞、表演、器乐等):2名

      3、特招程序:

      1) 有艺术专项特长的初中毕业学生根据自己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原校推荐:

      ①(本校学生):学校根据相关条件在基本核实后下发特招表格,学生及家长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校长室转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②(外校学生):向我校领取表格,填写后经原就读学校盖章同意,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我校审核;

      3) 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发出测试通知,并对学生专业特长进行测试;

      4)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由区艺术特招领导小组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5) 由学生原就读学校对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张榜公示5天;

      6) 区考试服务中心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推荐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7) 学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8) 正式录取前与意向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艺术团队活动和艺术比赛,或发生在学习期间又严重违纪现象,则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由区教育局业务部门按照原考分退回相应学校就读。

      9) 成绩要求:

      拟录取的特长学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最多降低5分录取。

      10)考生必须将特招学校作为统一录取招生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才有效。

      2010年上海市民立中学高中体育(游泳)特招招生简章

      1、体育特长生特招资格(游泳):

      1)参照区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

      2)思想品德表现优良;

      3)参照区相关运动员专业条件(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4)初中阶段坚持课余训练,并得到教练和教师认同;

      5)按区下达名额、根据学校布点运动项目要求及特招原则,优中选优确定人选;

      6)报区招办审核同意;

      2、特招名额申请:

      游泳:试办二线、市传统项目5名;区体育布局学校3名;

      3、特招程序:

      1)由体育专项特长生根据特招条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

      2)原校推荐:

      ① (本校学生):学校根据相关条件向少体校基本核实后,下发特招表格,学生及家长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名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校长室;

      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推荐后加盖公章报区审核;

      ②(外校学生):向我校领取表格,填写后经原学校盖章同意,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我校校长室;

      我校汇总特招学生志愿表经讨论意向同意后,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报区审核;

      3)特长测试:

      学校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对学生专业特长进行测试,进行公开选拔后报区审核;

      4)意向录取

      根据本方案选拔体育特招候选人,我校同意特招后将选拔结果加盖公章报区体育特招小组备案;

      5)学校公示:

      确定为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6)审核并确定: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确定为体育特长生拟录取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并结合体育获奖情况决定录取;

      7)签约协议:

      我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意向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或发生在训练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则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由区教育局业务部门按其入学时的文化学业成绩退回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8)成绩要求:

      ① 凡被确定为市试办二线及市级传统运动学校特招的拟录取学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70%,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② 凡被确定为A类区体育布局学校项目特招的拟录取学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80%,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③ 凡被确定为B类区体育布局学校项目特招的拟录取学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项目布局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正式录取。

      9)考生必须将特招学校作为统一录取招生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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