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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海杨浦区(小升初、幼升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上海小升初

2013-07-08 出自:liuqin    浏览:558

在此整理2013上海杨浦区(小升初、幼升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一览,2014上海小升初,上海幼升小参考:

各小学、初中(含民办、完中初中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JW[2013]22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根据“十二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驻人口的变化,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充分运用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

四、深入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实践研究,小学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3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班级人数可适当放宽。

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今年继续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今年将在五角场镇、长白新村街道、江浦街道、大桥街道、定海街道试行。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入学告知书到上体附小(民府路61号)、长白二村小学分校(佳木斯路152号)、齐一小学分校(许昌路1151、杨浦小学分校(长阳路1421号)、内江路小学(民主二村277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附件3),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积极做好本市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居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入学。

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小学以“2013年杨浦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进行对口招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入学。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适龄儿童到杨浦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扬帆学校,延吉五村48号)报名,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

八、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审批和管理。本区上海市艺术特色学校、上海市艺术实验基地、上海市校园文化教育示范校、上海市及杨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按计划和认定的项目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杨浦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一览表》(附件2)报市JW备案并予以公示。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小学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要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组,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严格按照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录取结果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严禁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对思想品德优良,在小学阶段积极参加系统体育训练或艺术实践活动,并在近两年内参加市、区、校体育、艺术竞赛或展演中获奖,或经区专家认定的确有培养前途的学生,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本区所在毕业小学推荐,由初中招生学校进行体育、艺术技能测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录取。

九、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登记,或街道、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凭就业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集中登记,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书面告知学生和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区教育行政部门健全验证制度。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缴纳社保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比对。同时,要加强与街镇联系与沟通,街镇需核实有关材料后开具务工证明。

扩展阅读:

2013上海杨浦区小升初之时间节点表一览 2013上海小升初

附件12013上海杨浦区(小升初、幼升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013上海小升初 

附件22013上海杨浦区(小升初、幼升小)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一览表 2013上海小升初

附件2013上海杨浦区(小升初、幼升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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