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核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按照教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材料提交至我校。同时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的相关规定,在录取前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进行筛查,同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严格遵守市教委要求,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我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3.录取
泰达社会管理委员会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确认录取名单,并由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给被录取的学生签发录取通知书。
4.缴费
被录取的学生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额学费。小学学费为48000元/年,住宿费3000元/年,不含代收代付费用。
5.入学报到
根据录取通知书指定日期到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