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鼓楼区幼升小政策
2021-06-13 出自:一只鱼 浏览:2043
(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
区申请就学,经区教育局审批后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
属照管的学生;
2.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
居住生活的学生;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
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需提供的材料: 1.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相关证件; 2.居民
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属于(一)----(十)情况的特殊群体,由其监护人或
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于7月1日至7月5日到预
报名学校进行入学凭证初查,学校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汇总报
区教育局复查。8月18日至20日家长可到预报名学校查询
核查结果。
除上述外,国家、省、市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的
入学对象,按相应政策和规定安排入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来榕居住的非福州市户籍(港、澳、
台、外籍等除外)人员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保证本
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
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
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
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予安排。
(一)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
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下同)或房屋所有
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如
果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2021年3月1日后(含3
月1日)变更居住地到辖区内的,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
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