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依据施教范围内学生人数和学校可提供学位数下达,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的原则是既要确保应招尽招又不能产生大班额。因特殊原因造成招生计划不足的,学校须书面向区教育局申请追加计划,待批复后实施,严禁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
(二)严格划片对口入学。以街乡为单位划片对口入学,不得违规跨街乡招生。同一街乡内学校必须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引导家长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
(三)主动公开招生划片信息。学校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入学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招生结果、咨询方式及要求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资料种类,严禁暗箱操作。对于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以及区域内出现生源变化较大、确需调整原有入学范围的街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多方参与、集体决定划片调整。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在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中,区教育局、街乡教育总支、学校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严禁向施教范围之外的家长和学生做出任何保证入学等违规承诺,确保规范招生、廉洁招生。区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5939289),接收问题线索。对于违反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