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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青岛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青岛幼升小


    夜景很漂亮。。外面全是彩灯









    一、 招生范围
    江苏路1——27号(单号),2——16号(双号); 平原路1——15号(单号),2——30号(双号); 湖南路1——17号(单号),2——16号(双号); 龙口路21号至终点(单号);22至终点(双号); 龙山路11——41号(单号),12——26号(双号); 张店路7——17号(单号),4号丁,6号; 观海一路1——11号(单号),2——12号(双号); 观海二路1——31号(单号),2——8号(双号); 明水路、日照路、沂水路全路段 二、招生条件 1.入学年龄: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2.入学条件:在我校学区内有正式常住户口,户主及落户房产所有权人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证件)原件,要求100%产权,房屋性质需为住宅。同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健康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材料的原件报名登记入学。 三、招生程序 1.网上入学信息采集:“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已经于6月1日至6月21日开通入学信息采集。因特殊情况未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的,请于7月26日(星期日)到学校,现场采集信息、报名入学。 2.现场登记:7月25日、26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家长按照平台采集提示的时间段,由一名家长(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现场登记、核验材料(提供材料均为原件)。 3.报名流程: 入校(提前出示健康二维码,进行体温测试)——传达室排队发号(工作人员在门口引导家长、孩子到主楼正门排队)——检录、补录(主楼一楼中厅)——材料预审(主楼二楼前)——照片采集(主楼二楼微机室)——材料初审(主楼二楼后)——复审(主楼二楼尽头)——离校(主楼二楼前操场) 4.缓学办理: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市南区户籍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25日、7月26日(星期六、星期日),向学区学校提交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市南区2020年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申请办理缓学。学校经调查了解属实后盖章确认, 7月31日之前交由教育和体育局教育科核准确认,通知缓学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领回并保存好相应材料。 5.新生发榜录取:8月15日(星期六),适龄入学儿童家长登录“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入学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学校门口的公告栏进行查询。四、友情提示 适龄入学儿童如已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可以进入“市南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中“查询/修改入口”,查看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并按照“报名提示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等,带好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复印)带孩子到相应小学报名。 现场登记时,由一名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报名点提交材料原件。按照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在现场报名登记时,主动出示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健康码,安全有序做好现场登记。 监护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对新增落户的适龄入学儿童,无法保证学区内安置。
    招生咨询电话:8286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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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青岛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3年青岛市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江苏路1——27号,2——16号;

      平原路1——15号,2——30号;

      湖南路2——16号,1——17号;

      龙口路21至终点;22至终点;

      龙山路11——41号,12——26号;

      张店路7——17号,4号丁,6号;

      观海一路1——11号,2——12号;

      观海二路1——31号,2——8号;

      明水路、日照路、沂水路全路段

      二、招生时间:2013-7-10

      三、招生年龄: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四、报名地点:青岛市实验小学

      五、招生计划: 招收学生数量 无 招收班级数量 无

      六、所需提交材料

      儿童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的在市南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带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市南区暂住证”,父母至少一方的房屋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证,插班的学生还需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七、报名流程

      1、到学校传达室领取“义务教育通知书”

      2、携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材料到辅助教学楼报名

      3、符合要求者,学校将留取“义务教育通知书”,则报名成功;如不符合要求,招生老师将进行现场答复

      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青教通字[2007]87号)规定,区教体局将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接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来我区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暂住证”;

      (4)在市南区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5)要插班的学生,家长要出具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小学一年级入学需符合上述1至4项规定。小学六年级原则上不安排入学。

      2.入学程序

      (1)申请。在区教体局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持“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填写《市南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申请表》。

      (2)审查。区教体局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统一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局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相对就近地安排就读学校。

      (3)入学。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区教体局派发的安置单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4)建档。区教体局和接收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接收入学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立正式借读学籍。(即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注明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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