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南开区幼儿园入园政策, 天津幼儿园入园
【推荐】
【2019天津南开区幼儿园入园政策】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有序地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均可报名。
(二)招生条件
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南开区居民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类型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三)招生方式
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实行网络报名,其他类型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四)招生时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
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初,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4月21日至4月23日,每天9:00至16:00,进行网上实名注册。
第二阶段为4月27日,实行网络招生的幼儿园将分为两批,分别在上午9:00和10:00开始网上正式报名,额满为止。
第三阶段为4月底至5月初,幼儿园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资料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招生的具体安排由各幼儿园以招生简章形式向社会公布。
2.其他类型幼儿园
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民办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可自行确定招生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完善招生工作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落实对幼儿园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各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在招生前将幼儿园招生政策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事业单位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四)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南开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8年4月11日印发的《南开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废止。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有序地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均可报名。
(二)招生条件
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南开区居民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类型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三)招生方式
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实行网络报名,其他类型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四)招生时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
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初,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4月21日至4月23日,每天9:00至16:00,进行网上实名注册。
第二阶段为4月27日,实行网络招生的幼儿园将分为两批,分别在上午9:00和10:00开始网上正式报名,额满为止。
第三阶段为4月底至5月初,幼儿园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资料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招生的具体安排由各幼儿园以招生简章形式向社会公布。
2.其他类型幼儿园
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民办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可自行确定招生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依法依规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完善招生工作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落实对幼儿园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各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在招生前将幼儿园招生政策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事业单位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方案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四)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南开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8年4月11日印发的《南开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