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武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武汉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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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
坚持义务教育“政 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武汉二中广雅中学、武汉六中上智中学、武汉七一华源中学、武汉一初慧泉中学、武汉市十一崇仁初级中学、武汉第三寄宿中学、武汉武珞路实验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全市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10日,民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
3.民办初中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民办学校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三)加强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
1.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JYJ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制订本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其方案和办法须报所在区JYJ审定后方可实施。
2.各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结合全区生源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JYJ发展规划处备案。
3.各区JYJ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全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