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太仓幼儿园入园政策 ,苏州幼儿园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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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是:小班为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5年9月1日~2016年2月29日出生)。有条件办班的幼儿园,由幼教中心提前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办班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二、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或宅基地证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城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幼儿园办理验证报名手续,验证通过即发放入园通知书。
各幼儿园验证报名时间:7月1日~2日。
(二)非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原籍地户口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且缴费至今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于7月3日~4日到幼儿园咨询,幼儿园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办理入园报名手续。公办幼儿园无法解决的由经教育局批办的民办幼儿园解决。
2018年太仓市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
一、施教区的划分
实验幼教中心
1.实验幼儿园:人民路以东,新城北河以南,半泾河向北延伸段以西,郑和路以北。
2.娄东幼儿园:人民路以东,郑和路以南,东仓路以西,县府街以北。
3.华盛幼儿园:
(1)盐铁塘以东,苏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苏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新城北河以北,娄江路以西;
(2)204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苏州路(339省道)以北。
艺术幼教中心
4.艺术幼儿园:
(1)东仓路以东,郑和路以南,半泾河以西,县府东路以北;
(2)东城河以东,县府东路以南,半泾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3)柳州路以东,上海路以南,半泾河以西,新浏河以北。
5.南园幼儿园:盐铁塘以东,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6.朝阳幼儿园:
(1)太平路以东,上海路以南,柳州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太平路以东,县府东路以南,东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7.县府街幼儿园:人民路以东,县府街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城厢幼教中心
8.弇山幼儿园:
(1)204国道以东,苏州路(339省道)以南,人民路以西,新华西路以北(不含盐铁塘以东,苏州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新城北河以北区域);
(2)204国道以东,新华西路以南,长埭路以西,上海西路以北。
9.梅园幼儿园:
(1)204国道以东,上海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新浏河以北;
(2)长埭路以东,新华西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西路以北。
10.伟阳幼儿园: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北。
11.新毛幼儿园:原新毛幼儿园施教区。
新区幼教中心
12.娄江幼儿园:
(1)半泾河以东,朝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半泾河以东,上海路以南,常胜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3)半泾河以东,郑和路以南,东亭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13.镇洋幼儿园:
(1)半泾河以东,新城北河以南,东亭路以西,郑和路以北;
(2)东亭路以东,新城北河(东接天津路)以南,常胜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常胜路以东,凤莲路以南,四通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4)四通路以东,洛阳东路(东接无锡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14.香花幼儿园(含恒通佳苑幼儿园):原香花幼儿园施教区,划出以下区域给镇洋幼儿园:四通路以东,洛阳东路(东接无锡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15.陆渡幼儿园:原陆渡幼儿园施教区。
科教新城幼教中心
16.南郊幼儿园:盐铁塘以东,新浏河以南。
17.利民幼儿园:盐铁塘以西,新浏河以南。
涉及区镇地块改造、拆迁安置等情况,具体以文件描述为准。
二、所属施教区认定细则
适龄幼儿拥有城区常住户籍是其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前提条件,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园的依据。具体认定细则如下:
1.适龄幼儿的常住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在合法固定住所施教区入园。
2.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入园: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籍都不在太仓市范围内;④孤儿。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应与户籍一致,并且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 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5.幼儿父母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即三代同堂),幼儿入园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幼儿园核实情况,妥善解决。
6.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7.因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