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沈阳市第二中学科学高中部招生简章
【招生目的】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沈阳经济区教育领域合作与发展,实施沈阳经济区高中阶段优质资源共享,沈阳二中按照辽教发【2011】176号文件精神,2012年实施跨市(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招生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成立沈阳二中科学高中部。所招收的学生拥有沈阳市学籍,享受公办学生待遇。
【学习环境】
沈阳二中科学高中部设在沈北新区沈北路198号,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拥有高规格的教学主楼、行管中心、双语中心、实验中心、信息中心、艺术中心、多功能报告厅、图书馆以及塑胶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等一流的现代化教育设施。校园内绿化率高达60%。实行寄宿制管理,学生公寓等生活设施齐备,管理严格有序。
【办学理念】
秉承沈阳二中“大气成就大器”的办学理念,科学高中提供以理科、数理化为重点的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培养具有创新精神、探究热情、多元发展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兼备的精英领军人才。
【办学优势】
1、小班授课(每班30 人),小组合作探究,保证学生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2、师资力量雄厚,特、高级教师比例占教师总数的44%。
3、课程设置多元:依托沈城省会城市科研院所和大学会聚的优势,与中科院金属所、生态所、自动化所及东北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建筑大学等合作,为学生提供多元开放的科学与人文并重的课程。
4、实行寄宿制管理,自主学习时间充裕。
【招生计划】
2014年沈阳二中科学高中部面向鞍山(25人)、抚顺(14人)、本溪(10人)、营口(17人)、阜新(16人)、辽阳(14人)、铁岭(24人)招生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共拟招120人,分4个平行班,每班30人。
【招生方式】 按照省统一部署,参加各市自行组织的中考,不实行统一中考,其中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列为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学生自主选择、自愿报名的原则,为考生提供2个志愿选择,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本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填报志愿】
沈阳二中属于省级示范高中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把沈阳二中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即使二中限于名额没有录取,根据省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也不影响考生录取到省示范高中同类学校。
【联系方式】 024-88086561 88086568 3195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