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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实验中学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4-10-28 出自:广东省实验中学(荔湾校区)    浏览:344

2014年广东实验中学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市教育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要求,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建设学校高水平运动队伍,我校2014年面向广州市及面向全省(不含广州市12区)招收运动水平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体育特长学生。

一、招生计划

1.面向广州市12个区招收体育特长生28人。

2.面向广东省各地(不含广州市12区)招收部分优秀体育特长生。

3.招收田径、游泳、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武术、无线电测向等项目。

二、报名条件

1.面向广州市招生体育类特长生必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符合广州市高中特长生报名资格。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面向全省(不含广州市12区)招生体育类特长生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

体育专业水平要求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 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县级市)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② 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间,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三、选拔程序

1.考生本人出具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各考生将填写好的高中体育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一,可下载打印)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起交到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

交表时间:广州市区的考生2014年4月14日前(上午10:30——11:30,下午15:30——16:30);

交表地点:高中校区校门口值班室。

广东省各地(不含广州市12区)的考生2014年6月15日前,交(寄)广东实验中学体艺处(高中校区)。

3.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特长生招生监察小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对高中体育类特长生进行报名资格认定,确定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名单报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

4.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监察小组监督下,组织开展招生对象的体育专业水平测试工作。

5.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现场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原则形成招生对象名单报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由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对象名单。

四、录取政策

1.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后将通知优秀报名者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方法见2014年高中体育特长生测试方法(附件二),测试成绩优秀的同学将被列为我校2014年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

2.广州市考生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者须参加广州市升中考试,第一志愿必须报考我校,中考成绩达到公办高中(老三区:越秀、荔湾、海珠)公费最低控制线以上。

3.广东省各地(不含广州市12区)考生获得体育特长生资格者须参加当地升中考试,根据运动竞赛水平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他

1.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2.体育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特长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具体见《广东实验中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体艺处

邮编:510375

联系电话:020—81502680(刘老师),020—81503032(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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