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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瓯海区义务教育政策-温州幼升小

2020-05-21 出自:一只鱼    浏览:1289

 

招生纪律

 

(一)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不得拒收依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民办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私下组织招生工作或者超计划招生。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二) 规范入学编班管理。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规范学校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三)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学校招生审核和监管力度,对于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违规的,按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星级降档、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 严查非法办学。严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责令并督促法定监护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88599985、88596969。

(二) 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信访巡查中心):885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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