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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瓯海区义务教育政策-温州幼升小

2020-05-21 出自:一只鱼    浏览:1289

 

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划分

 

2020年我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7个班,8235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67个班,6775人。

说明:1.各公民办中小学招生班额上限为45人,初中50人。2.公办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因区域义务教育对象存在动态变化,为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上述招生计划将根据符合条件对象的变化适时调整。3.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实行核定,在核定的班级数与班额范围内进行招生。

 

 

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 公办学校招生

根据 “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对报名对象分类分批排序,统筹安排入学。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学校,根据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结合适龄儿童所购房屋时间、面积、户籍迁入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招生排序规则。各校原则上按照下列批次顺序招生。

1. 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施教区学校由于学位原因不能安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四批:居住在瓯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详见下方表格)。其中父母一方在瓯海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两年及以上的,按缴纳年限给予优先统筹安排。

 


2. 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四批顺序分批录取,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可以通过艺术术科测试招收七年级和一年级新生,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收对象为符合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新桥街道辖区前三批招生对象(高翔社区、新桥社区高翔组及牛山单元住宅区除外)可以报读区实验中学。区实验中学在完成景山和新桥街道第一至第三批学生录取后,剩余学额可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景山小学或瓯海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根据《关于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瓯新居民〔2020〕1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参与“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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