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奖励办法
1、按参赛组别评出各个比赛项目十佳(该项目组别得分从高到低取前十名),由组委会颁发十佳获奖证书。
2、按参赛组别评出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奖选手将进入成都市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库,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推荐参考依据和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及对外艺术交流活动的选拔依据。
3、获十佳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园丁奖”;获选拔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4、十佳和一等奖获得者均可自愿报考成都市青少年银杏艺术团,并获邀参加
'2017艺术季活动。
十、组委会特别声明
1、根据实际情况大赛组委会可对比赛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
2、大赛组委会享有本次比赛评选结果的发布、颁奖晚会的举办及参赛者形象使用权和作品非商业性宣传的权力。
3、美术、书法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4、大赛组委会享有与本次比赛全程相关的其它权益。
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十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62号
联系电话:86628464 86743664 86622032